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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教师业务考核办法

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
教师业务考核办法(分学期)(修订稿)
 
一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1 、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2 、与职称评定挂钩。考核不合格者,不得晋升职称;连续两学期基本合格,视为一次不合格;连续两学期不合格,则职称降低一级聘用。
3 、与评优评先挂钩。各类先进评选从考核获得优秀等次人员中择优推荐。
4 、学校学期末奖励量化考核分前 6 名的教师,第一名奖 600 元、第二名奖 500 元、第三名奖 400 元、第四至六名各奖 300 元。
二、等次评定
1 、优秀:量化分在 95 分以上;
2 、良好:量化分在 85 95 分之间;
3 、合格:量化分在 70 85 分之间;
4 、基本合格:量化分在 60 70 分之间;
5 、不合格:量化分在 60 分以下;
三、常规教学(55分)
1 、教学计划的编写和执行( 6 分)
1 )严格按照教务科的要求编写教学计划。教学计划的编写符合基本要求,每学期计 1 分。
2 )教学计划编写不及时或不规范减 1 分,既不规范又不及时减 2 分,并要求重新编写。
3 )严格执行教学计划,每学期计 5 分,执行情况不好,酌情减 1-5 分。
4 )遵守《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相关规定。
2 、备课( 5 分)
1 )基本要求
①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。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好每次课并编写出教案,教师要持新教案上课。
②保证足够的教学内容,多备直观教学的相关内容。
各教研组每两周检查一次教案,并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科。
2 )评分办法
   每次检查都有较规范、完整的新教案者,每学期记 5 分。
   每少一个单位教案(两课时),减 2 分,减完 15 分为止。
3 、课堂教学( 20 分)
1 )基本要求
①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。教师请事假,应提前到教务科办理请假手续,否则视为无故;病假应持医院证明方为有效,否则视为无故。
②按时上下课。不得迟到或早退,不得中途离开教室(除校领导批准的特殊情况外,以校领导通知教务科为准)。若迟到或早退 5 分钟以上者,视为无故旷课;若迟到或早退 5 分钟以内者,视为迟到或早退;中途离开教室(除校领导批准的特殊情况外,以校领导通知教务科为准)超过 5 分钟,视为无故旷课。
③精心上好每节课。课堂上要有良好的纪律和活跃的气氛。鼓励一体化和直观教学。要保证足够的教学内容。要注意养成学生良好的文明生产习惯及行为规范。
④以身作则,注重身教。不作和本次教学无关的事情。
⑤要认真填写教学日志。
2 )评分办法
①无故不上课,视为重大教学事故,一节课减 5 分;迟到或早退一次,每次减 2 分。
②专职教师因病假不上课(特殊病情除外),每节减 1 分,因事假不上课,每节减 2 分。
③上课(含一体化和实训课)不注意检查学生行为,不注意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生产习惯及行为规范,造成学生在课堂上或实验实训室乱涂乱划,随意破坏公物等违反学校制定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,一次扣 2 分。
④上课(含一体化和实训课)不管学生纪律(包括学生迟到、早退不闻不问,随进随出,打瞌睡,大声喧哗、吵架等),每检查到一次扣 2 分。
没有合适安排教学内容,致使课堂松散,学生没事做超过 10 分钟,每次扣 2 分。
上实验实训课时,没有进行巡回指导,做跟本次教学无关的事(如读报、闲聊等),每检查到一次扣 2 分。
上课时听电话,一次扣 2 分。
因出差不调课或不补课,每两节扣 3 分。
不认真填写教学日志,一次扣 1 分。
能进行实验课教学的课程,必须认真进行实验课教学,不按要求进行实验课教学的,每次(两节)扣 2 分。
4 、作业布置与批改( 4 分)
①作业批阅次数,每学期 8 次为满工作量,记 2 分。
②认真批改作业,讲评及时,每次记 0.25 分,共 2 分。
③少一次作业减 1 分。
5 、晚修辅导( 6 分)
1 )基本要求
教师要按时到达班级辅导,并保持班里晚修秩序稳定,中途不能离开教室,不能迟到或早退,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上,视为不下班辅导,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,视为迟到或早退,中途离开教室 5 分钟以上,视为不下班辅导。
2 )评分办法
①无故不下班辅导一节,减 2 分;迟到或早退一次,减 1 分。
②若检查发现晚修秩序不稳定(吵闹、学生随便进出教室),视情节轻重每次减 1 2 分。
③教师下班辅导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补助课时。
④因事、病假不下班辅导,且没有其他老师代其下班,一次分别减 2 1 分;其他老师代下班辅导,必须提前报告教务科,否则每次减 1 分。
6 、教研活动( 5 分)
1 )基本要求
①按时参加教研活动,不得无故缺席。
②按时完成教研组长交办的各项教学及教研任务。
③每学期至少撰写论文一篇。
2 )评分办法
①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,一次减 3 分;因事假不参加教研活动,一次扣 2 分;因病假不参加教研活动,一次扣 1 分。
②不能按时完成教研组组长交办的各项教学及教研任务,每次扣 2 分。
③要按要求认真撰写论文,并且论文要求规范和科学。不完成撰写论文任务,每次扣 5 分,并按不完成工作任务进行处罚。
7 、一讲六听( 4 分)
1 )基本要求
①每学期教师听课不得少于 6 节。
②听课记录详实,简评中肯。
③积极书写评课报告。
④积极参加公开课。
2 )评分办法
①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,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及写好评课报告,每学期计 4 分。
②每少听一节课(包括已听课但无相关记录)减 1 分。
③完成一次公开课,奖 1 分(仅限一次)。
8 、考试( 5 分)
1 )基本要求
①考试命题必须规范,符合要求,并按时上交试卷。
②阅卷必须认真、仔细、公正并及时上报成绩及考试质量分析情况。
③必须按教务科安排的考试时间进行考试,认真承担监考任务。
2 )评分办法
①符合基本要求,每学期计 5 分。
②命题不规范,上报不及时或试卷内容出现严重错误减 1 3 分。
③以复习或其它理由泄漏试题(含补考试题)视为 级教学事故,每次扣 5 分,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④阅卷、记分不认真或不公正减 3 分。
⑤让学生参与阅卷减 3 分。
⑥成绩或考试质量分析表上交不及时减 2 分。
⑦监考迟到、早退一次均减 3 分;旷监考半天减 5 分。
监考不严格、认真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的,每次减 2 分。
四、评教评学(20分)
每学期组织两次全校性教学评议,每次被班里学生评为第一名的,记 20 (20*100%) ,第二名记 16 (20*80%) ,第三名记 14 (20*70%) ,其他 12 (20*60%) ,教学评议结果为不合格或差的记 4 (20*20%) 。计算公式:学生评教分 = 总分 ÷ 评教次数 ÷班级数。
五、特殊贡献
1 、教育科研
1 )有教育科研课题,校级计 1 分,省级计 2 分。
2 )各级获奖论文按以下标准计分:
①省级一、二等奖分别计 2 1 分。
②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 3 2 1 分。
说明:以上奖次按最高一项计分,不重复计分。
3 )个人作品发表在国家级刊物、省级刊物,分别计 2 1 分(限一篇)。
2 、技能比赛、学科竞赛
1 )个人获奖,按以下级别计分:
①省级一、二等奖分别计 2 1 分。
②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 3 2 1 分。
说明:以上奖次按最高一项计分,不重复计分。
2 )辅导学生获奖,按以下级别计分:
①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 3 2 1 分。
②国家级团体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 4 3 2 分。
说明:以上奖次按最高一项计分,不重复计分。
3 、运动会及其他体育项目竞赛
学生在省级各类体育竞赛中,获得前三名,教练分别计 3 2 1 分。
4 、特殊贡献奖励性津贴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。
六、教学工作量(15分)
①校级领导满工作量为 4 / 周,科级 6 / 周,其他教学人员 10 / 周。
②教学工作量得分(最高 15 分) = 满工作量分 + 超工作量分。
满工作量分的计算办法:满足学校规定的满工作量节数计 15*70%=10.5 分。超工作量分(最高 4.5 分) = 每周超课时 ÷6 * 4.5。
③超课时补助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。
七、其他(10分)
1 、积极参加教务科组织的各项活动,如:会议、政治学习、劳动等,每学期计 10 分。
2 、无故不参加活动,每次减 3 分。
3 、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,每次减 1 分; 10 分钟以上者,当无故论处。
4 、因事病假不参加活动,每次分别减 2 1 分。
5 、因出差不能完成教学任务或教务科组织的会议、活动、劳动、监考等,不提前到教务科填写出差记录,每次减 1 分。
6 、教务科布置的任务,不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者,每项每天减 1 分。
7 教师因出差或事病假不能上课,要进行调课或补课,一学期有教学任务的百分之二不完成,当不完成教学任务论处,直接评定为不合格。
八、以上考核情况将记入教师业务档案。
九、本办法自2012至2013学年第二学期起执行。
 
 
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
2013 年3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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