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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关于遴选法务顾问人员的公告

为规范学校法律事务管理,提升依法治校水平,高效处理各类法律纠纷事件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需求,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学校法务人员,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机构报名参与比选

一、项目名称

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采购法务顾问服务项目。

二、服务内容

1.为学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、合同审查、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核。

2.参与重大决策法律论证、学生伤害事故、教职工劳动争议、家校矛盾等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。

3.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培训。

4.其他与学校管理相关的法律事务。

三、服务期限及预算资金

1.服务期限:2年(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)。

2.预算资金:年度预算不超过5万元。

四、参选人资格要求

(一)主体资格

1.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机构,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执业许可证。

2.无违法违规记录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
3.专业能力:团队成员中须有3名以上职业律师,其中至少1名律师有三年以上教育领域法律服务经验,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事务。

(二)业绩要求

1.近三年内具有为教育行政部门、高校、中小学或教育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成功案例(需提供合同或证明材料)。2.其他要求:具备快速响应能力,承诺在接到学校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紧急事务。

五、提交材料

1.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鲜章)、执业许可证复印件(加盖鲜章);

2.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;

3.提供团队成员中须有3名以上职业律师,其中至少1名律师有三年以上教育领域法律服务经验,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事务的相关证明;

4.近三年内具有为教育行政部门、高校、中小学或教育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成功案例(需提供合同或证明材料);

5.报价函;

6.其他要求:具备快速响应能力,承诺在接到学校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紧急事务。

7.委托他人报名,需提供委托书(加盖鲜章)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六、报名时间

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单位于3月30日17:30前通过快递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(以收件时间为准)。

七、材料要求

所有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,未加盖或漏盖视为无效,另外相关资料一同装入信封加盖公章密封包装。

八、封面标明

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关于遴选法务人员综合材料,报价单位名称、日期、联系人姓名、电话。

九、邮寄地址

海南省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71号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办公室

联系人:郑老师 电话:86622557

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

2026年3月2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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